-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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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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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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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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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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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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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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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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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單親媽媽獨力扶養二名子女 透過前置協商解決卡債】
案例事實
委託人 | 陳小姐 |
案件結果 | 總債務新台幣414,180元,透過前置協商取得銀行以本金130,060 元,每月1,062元分130期償還 |
受任律師 | 楊永吉律師 |
聲請人陳述
雖然債務沒有很多只有本金10多萬元,但為單親媽媽獨力扶養二名子女,每月為生活費得努力工作又要照顧小孩,根本無力償還債務。負債的問題在求職時常常無法得到好工作只能做領現金或臨時計時工,連小孩的扶養費都出問題了。
律師解說
債務人透過債務清理151條規定可以向法院或最大債權銀行聲請調解,一般銀行最優惠的方案可以提供本金部分0%分期,最長15年。陳小姐除了可以慢慢還以外,又不用負擔到利息部分。最重要的是不會在因為債務問題,害怕扣薪只能找低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