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單親媽媽獨力扶養二名子女 透過前置協商解決卡債】

案例事實
委託人陳小姐
案件結果總債務新台幣414,180元,透過前置協商取得銀行以本金130,060 元,每月1,062元分130期償還
受任律師楊永吉律師

聲請人陳述

雖然債務沒有很多只有本金10多萬元,但為單親媽媽獨力扶養二名子女,每月為生活費得努力工作又要照顧小孩,根本無力償還債務。負債的問題在求職時常常無法得到好工作只能做領現金或臨時計時工,連小孩的扶養費都出問題了。

律師解說

債務人透過債務清理151條規定可以向法院或最大債權銀行聲請調解,一般銀行最優惠的方案可以提供本金部分0%分期,最長15年。陳小姐除了可以慢慢還以外,又不用負擔到利息部分。最重要的是不會在因為債務問題,害怕扣薪只能找低薪的工作。

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