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經營事業失敗,透過法院前置調解程序,避免連累保證人

案例事實
委託人杜先生
案件結果成立和解
受任律師張思涵律師

杜先生23歲就經營咖啡事業,向銀行辦理青創貸款150萬投入經營,詎料遭逢疫情營業收入不如預期,也無資金可以挹注周轉便結束營業。但受雇薪資無法正常給付銀行月付金,很擔心影響保證人與銀行協商又無法取得長期數之分期條件。

律師解說

經與杜先生討論案件後,其月收入32,000元、未婚依所在縣市最低生活費1.2倍為18,566元,建議可以向法院聲請前置調解,將銀行、民間融資、列入全部處理。

法院判決

獲得最大債權銀行提供179期年利率2.5%月付金8,250元之分期方案。

經法院核定的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只要杜先生按期履行不用擔心銀行催討與訴訟執行問題,依此也不會連累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