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車禍肇事逃逸法律責任

Q: 某丙不小心撞倒行人丁後,不但沒有下車查看反而加速逃逸,問某丙構成什麼罪?

A: 某丙開車撞到人並逃逸的行為,將構成刑法第185之4的肇事逃逸罪,法規之具體內容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可能會被判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不論被害人有沒有提告,警察均會主動偵辦,因此若是不慎發生車禍事故,最好的做法是留在現場協助處理,切莫為躲避責任隨意離開現場,以免導致更大的刑事責任。但若是根本不知道發生碰撞而離開反被誤會肇事逃逸,建議應尋求專業法律幫助

另外,本事件某丙的行為另有可能構成刑法第294條的遺棄罪,丙在撞倒人後負有將傷者送醫治療的義務,否則將使得受傷以無自救能力的傷者陷於生命危險。兩罪的關係為,肇事逃逸罪為特別規定,所以應該優先適用,丙僅成立肇事逃逸罪,最重可判處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