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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逆向行駛的車子撞傷,可以先提告在尋求和解。

浩浩日前被一輛逆向行駛的機車撞傷,當時未和解,後來浩浩提出醫療費、精神賠償、工作損失共二萬元,但對方不認帳,說要等到事故鑑定報告出來才決定賠償金額,請問浩浩應該怎麼辦?
浩浩可以先提出告訴,告對方過失傷害。
因為對方逆向行駛把他撞傷,過失傷害的事證很明顯,且當時有警察到場採證、作筆錄,如果對方一直拖時間不願賠償,其實浩浩可以不必等事故鑑定報告出來,就可以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做法是請警察將浩浩的驗傷單及警方初步研判現場圖函送地檢署就可以了。因為浩浩先提出告訴的話,對方才會感受到壓力而願意和解。
案子到了地檢署之後,檢察官通常都會先請雙方和解,若和解不成,檢察官就會繼續偵辦,這時候開始案件就進入法院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