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援交被抓怎麼辦?

 請問在網路上利用交友網站援交,結果後來被警察通知對方未成年,要我去做筆錄,請問該怎麼處理?

 援交又稱援助交際,也就是性交易,依照我國法律規定,若是雙方都是成年人,則性交易者會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被抓到會處行政罰鍰3萬元以下。

不過一旦援交的對象是未成年人,也就是18歲以下之人,則法律上的責任馬上三級跳,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規定,與未滿18歲到16歲之人性交易(包含猥褻行為),可處最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象是未滿16歲,則按刑法規定,最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滿14歲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天援交的人如果真的被抓到,而且對方小於18歲,則通常的程序,警察(各地婦幼隊)會先通知嫖客來做筆錄,再視嫖客「涉案程度」移送地檢署,此時究竟是以被告身分或是證人身分就有很大的不同。一般來說,判斷構不構成犯罪的關鍵點,在於嫖客「主觀上」是否知悉援交對象未滿18歲,而判斷標準當然跟客觀證據以及警詢時的回答有很大關係。前面提過,與未成年人援交法律的責任不小,按照我們的經驗,如果沒有處理好,甚至很可能會有刑事責任。

因此,當有人面臨類似問題時,千萬不要隨便聽信網路謠言,仍建議在出席警詢前可以先尋求專業法律意見,釐清案件經過,避免吃上更重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