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專欄

離婚後還是永遠的父母,孩子照顧的五把鑰匙。

家暴或兒虐,社工陪會面

若有子女受虐或疏忽、父母一方有嚴重精神障礙、藥酒癮或家庭暴力等狀況,應以人身安全為優先考慮,向社會局或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詢問,請社工陪同監督會面。

 

夫妻情不再,親子情永在

即使夫妻關係結束,雙方都是孩子永遠的父/母,有義務跟責任繼續照顧孩子;孩子也渴望父母雙方的愛,需要有兩邊的資源與照顧。父母持續的衝突跟互相批評,對孩子是很大的傷害。因此,請您盡可能與孩子的爸爸/媽媽和平溝通。

 

分工齊照顧,孩子愛滿載

為了孩子生活與課業的穩定,孩子需要一個主要的住處。不跟孩子同住的一方應該透過探視、分工照顧、分擔孩子花費等方式滿足孩子的需要,也有權參與孩子生活的安排。父母應該盡量合作,讓孩子擁有兩邊最多的愛。

 

互通孩子事,資訊不漏接

父母可以利用探視聯絡簿、電子郵件、共用google行事曆、電話、Line或簡訊APP等方式溝通有關孩子的訊息。電話溝通應該事先約定時間與話題,其他溝通方式時效性上雖然比較慢,但可以避免衝突。溝通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被照顧得更好。

 

照顧變化多,互相留彈性

孩子不斷成長,生活、學業狀況也都隨之變動,一旦現在的方式不適合孩子,可以進行調整,並非一成不變。如果父母在重要事項上無法達成協議,可以尋求家事商談服務,可向兒福聯盟詢問當地服務機構,或聲請法院調解、裁定。

 

摘錄自「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編制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