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 遷讓房屋
- 智慧財產權
-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 詐欺
- 其他
- 車禍
- 債權債務
- 選罷法
- 婚姻
-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 給付工資
- 物權
- 買賣
- 羈押
- 借名登記
- 清算
- 撤銷訴願
- 略誘罪
- 票據
- 侵占罪
- 保險
-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 妨害名譽
-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訴請終止收養關係】
吳老太太在民國四十五年間收養王瑜為養女,視王瑜為己出而關懷有加,並盡力供給其生活所需。惟王瑜成年後,非但未奉養吳老太太,其工作上賺的錢也都是拿回原本親生父母家。等到王瑜成年時,外出工作後即長年居住在外,行方不明。三十幾年來,王瑜對吳老太太生活狀況未曾聞問,亦未盡到扶養之責。其前後結了三次婚,吳老太太也都不知道,只有在要遷戶口,須吳老太太用印時,王瑜才會來找吳老太太,但吳老太太都無法掌握王瑜行踪。對此,吳老太太決定請律師向法院聲請判准終止雙方之收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