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被告通姦案】

案例事實

王平洋先生(化名/被告)和林慧萍小姐(化名)兩人的上一輩即為舊識,故兩人從小就認識,長大後也恰巧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加上因為工作關係,因此兩人互動頻繁。不過,正因如此,林小姐的先生懷疑其與被告私下有染,且聲稱其手中握有證據,後來向檢察官提起通姦罪告訴。在檢察官啟動偵查、將平洋列為被告後,被告遂來本所尋求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