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提告詐欺,被告和解還錢】

案例事實

告訴人張仁輝和被告廖先生為多年好友,被告先前即常向張仁輝借款,張仁輝基於朋友情誼,亦多會應允借款。96年初,被告告知張仁輝認識印尼當地高層,已向印尼政府取得當地紅土投資開發案的權利,利潤優渥,遊說張仁輝投資,並保證有百分之30的紅利。張仁輝心想二人為多年好友,而且投資案利潤豐厚,遂投資150萬元。惟經張仁輝事後查證並無紅土開發案,要求被告說明並返還150萬元,但被告均不予置評,甚至將其名下財產脫產,於是對被告提起刑事詐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