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夫遭前妻訴請給付剩餘財產案】

黃先生和前妻結婚十多年,雙方育有一子,過去都是由黃先生在外工作賺錢養家,但前妻卻有奢侈浪費有諸多不良慣習,對黃先生和小孩動不動就大小聲、拒絕幫忙家務,讓黃先生深感痛苦,最後雙方合意離婚,孰料前妻在離婚後竟然又訴請黃先生給付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差額、前妻也要求黃先生要返還當時購屋幫忙出的頭期款80餘萬,但黃先生養小孩錢都不夠了,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再給前妻,且認為前妻要求實在太不合理,於是來所請求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