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提出申請後,須經8-10個月的審核期。獲得審核核准後,經申請人繳納註冊費後發給註冊證,並逕行公告3個月,即取得商標權。若於期限內未繳費者,則原核准審定失其效力,無法取得商標權。
不法侵害他人的商標權,在民事上的保護為何?例如某甲製成相同或近似乙公司註冊商標圖樣之商標,黏附於自己商品之上,乙公司該怎麼辦?
如果在國外已經有申請商標註冊,想要在台灣專用,那回台灣後還需要再申請一次嗎?
商標申請後,如何取得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