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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光天化日竊取包包,法官:無羈押必要】

張先生有多次竊盜前科,某天早上看到一名外國人在路邊睡覺,便起貪念偷走該人包包,外國人醒來後隨即報警,警察調閱監視器後,逮捕張先生並移送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訊後以被告有反覆竊盜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指定李律師到庭為張先生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