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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曾與銀行成立協商毀諾,可以再成立調解嗎?

林先生曾在101年與最大債權銀行成立前置協商,分144期年利率4%每月11,043元的清償方案。豈料109年6月遭逢疫情因素且眼睛受傷無法正常工作繳納而毀諾,直至110年10月好不容易找到固定且可以維持生活的工作,但又被銀行強制執行扣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