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在商標法上有「販賣仿冒品罪」的規定,對於販賣仿冒商標之商品,因已助長侵權之損害,可能會被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在國外已經有申請商標註冊,想要在台灣專用,那回台灣後還需要再申請一次嗎?
Kobe Bryant的「Black Mamba」商標爭議
對於抄襲仿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在刑事上算不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