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因遭家暴離家,判准離婚】

王春桃約莫五十幾歲,皮膚黝黑,是長期從事戶外勞動工作留下的歲月痕跡。但堅毅的眼神下仍透露一絲的猶豫。95年夏天王春桃找楊律師討論要打離婚官司。事情是15年前(80年間)王春桃因受不了先生喝酒後就辱罵、毆打她,所以在某一天中午趁先生不在時,留下稚齡12歲的兒子,一個人獨自逃離家。往後為躲避先生找尋,大多寄住在朋友家中,一人工作養活自己。王春桃心想應該對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作個了斷,決定提起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