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 遷讓房屋
- 智慧財產權
-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 詐欺
- 其他
- 車禍
- 債權債務
- 選罷法
- 婚姻
-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 給付工資
- 物權
- 買賣
- 羈押
- 借名登記
- 清算
- 撤銷訴願
- 略誘罪
- 票據
- 侵占罪
- 保險
-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 妨害名譽
-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陸妻久回大陸不歸台,夫請求履行同居義務】
陳瑞凡妻子蔡薇恩為大陸地區人士,雙方婚姻關係現在仍然還是存在,蔡薇恩於98年2月5日即返回大陸地區迄今,未與陳瑞凡履行同居義務等情,業據陳瑞凡提出許多書證可查。依蔡薇恩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觀之,蔡薇恩確於98年2月5日出境後迄今未再入境臺灣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