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 遷讓房屋
- 智慧財產權
-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 詐欺
- 其他
- 車禍
- 債權債務
- 選罷法
- 婚姻
-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 給付工資
- 物權
- 買賣
- 羈押
- 借名登記
- 清算
- 撤銷訴願
- 略誘罪
- 票據
- 侵占罪
- 保險
-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 妨害名譽
-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誤交網友追討借款案】
林奇華小姐(化名/原告)在民國97年初時,從網路上認識了張仁凱先生(化名/被告),兩人開始交往。被告平日以製作及販賣樂器為生,其與原告交往期間,被告先以「參與投標學校樂器工程」為由,向原告借款20萬元,其後又以經營工作室要買雷射雕刻機以製作樂器為由,向林小姐借款25萬元。在此之後,被告又陸續向原告借了數筆款項,金額從5萬元到10萬元不等,截至97年底為止,被告總計向原告借了100萬元。
兩人分手後,原告向被告索討借款,但被告卻矢口否認借款事宜;對於原告匯款給被告之匯款紀錄,被告一概辯稱屬於原告之投資款項,但因樂器行虧損,因此投資款項所剩無幾。原告因不甘受損,於是委任律師起訴請求被告返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