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 遷讓房屋
- 智慧財產權
-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 詐欺
- 其他
- 車禍
- 債權債務
- 選罷法
- 婚姻
-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 給付工資
- 物權
- 買賣
- 羈押
- 借名登記
- 清算
- 撤銷訴願
- 略誘罪
- 票據
- 侵占罪
- 保險
-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 妨害名譽
-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追討借款案】
伍安國與伍安邦(化名/被告)為兄弟二人,柯青青小姐(化名/原告)為伍安國之配偶。三年前,伍安邦(被告)為了湊足購屋的簽約款八十萬元,向其兄商請借款,伍安國念在兄弟之情、同意借款,但因當時其手上並無足夠現金,於是商請原告借款給被告,由於被告與原告之夫為兄弟關係,借款時並未訂定消費借貸書面契約,而是由被告簽發二張本票作為擔保。
借得款項後,被告即翻臉不認人,更甚者,原告之夫向被告催討欠款時竟然還遭被告辱罵。由於被告欺人太甚,原告實在嚥不下這口氣,因此委託律師起訴請求被告返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