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 遷讓房屋
- 智慧財產權
-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 詐欺
- 其他
- 車禍
- 債權債務
- 選罷法
- 婚姻
-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 給付工資
- 物權
- 買賣
- 羈押
- 借名登記
- 清算
- 撤銷訴願
- 略誘罪
- 票據
- 侵占罪
- 保險
-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 妨害名譽
-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買賣不破租賃請求返還房屋案】
原告於100年8月10日經由法院強制執行事件之拍賣程序,得標買受第三人所有系爭房屋,並繳足全部價金、同月22日取得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原告於101年8月29日向地政機關申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因系爭房屋形式上由被告承租使用,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不點交,惟原告於拍定後曾協商被告遷出或提出占用之證明,然被告均無視原告之請求,且被告所提出之租賃契約係與原告造假做成應為無效契約,為此爰委請律師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及同法第179條提起請求被告返還房屋並給付不當得利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