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 遷讓房屋
- 智慧財產權
-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 詐欺
- 其他
- 車禍
- 債權債務
- 選罷法
- 婚姻
-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 給付工資
- 物權
- 買賣
- 羈押
- 借名登記
- 清算
- 撤銷訴願
- 略誘罪
- 票據
- 侵占罪
- 保險
-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 妨害名譽
-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惡意離家致繼承權喪失案】
被繼承人(原告之妻、被告之母)自00年0月間因身體不適遭診斷為癌症末期,為期被告得以成家立業,於是將自家公司交由被告經營,並為
被告安排相親結婚事宜。但被告婚後與家人相處不睦,於00年0月0日凌晨不告而別,經原告四處尋訪均未有所獲,致平日與被告感情深厚的
被繼承人不堪打擊,於一個月後因健康惡化而死亡。因被告惡意離家,枉顧被繼承人扶養之恩,爰委請律師代為提起確認被告對被繼承人
之繼承權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