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房屋買賣遭提詐害債權案】

被告(小黃)於民國102初時買下了哥哥所有位於台中市的房屋,小黃與哥哥約定由其負擔該屋剩餘之房貸,其餘部分則由現金買賣。不過沒想到過了2年,小黃卻收到原告(銀行)的起訴狀和法院開庭通知,原來小黃的哥哥過去曾有刷卡消費,卻在102年底開始未繳帳單,銀行遂以兩人為共同被告提起買賣房屋是詐害債權應予撤銷等相關訴訟。小黃擔心買賣房屋的行為被撤銷,辛苦購買的房屋不保,故來所委任律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