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 遷讓房屋
- 智慧財產權
-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 詐欺
- 其他
- 車禍
- 債權債務
- 選罷法
- 婚姻
-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 給付工資
- 物權
- 買賣
- 羈押
- 借名登記
- 清算
- 撤銷訴願
- 略誘罪
- 票據
- 侵占罪
- 保險
-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 妨害名譽
-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共有人將土地賣出卻不告知 我可以主張什麼權利?】
姍姍和之之共同持有位在台中大坑的某筆土地,應有部分各為1/2。一天,姍姍偶然聽聞之之將持有部分賣給別人,心中大感驚訝,立刻向之之求證,卻得到不置可否的答案。姍姍認為:雖然之之本來就擁有土地的1/2,但好歹兩人共同持有一筆土地,之之要賣出土地應該要經過自己同意吧?況且如果新的共有人很難溝通,以後管理這筆土地會衍生很多麻煩及爭執…。姍姍心裡雖然有些疑問,但不知道法律上有沒有相關規範,於是來所詢問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