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共有人將土地賣出卻不告知 我可以主張什麼權利?】

姍姍和之之共同持有位在台中大坑的某筆土地,應有部分各為1/2。一天,姍姍偶然聽聞之之將持有部分賣給別人,心中大感驚訝,立刻向之之求證,卻得到不置可否的答案。姍姍認為:雖然之之本來就擁有土地的1/2,但好歹兩人共同持有一筆土地,之之要賣出土地應該要經過自己同意吧?況且如果新的共有人很難溝通,以後管理這筆土地會衍生很多麻煩及爭執…。姍姍心裡雖然有些疑問,但不知道法律上有沒有相關規範,於是來所詢問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