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 遷讓房屋
- 智慧財產權
-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 詐欺
- 其他
- 車禍
- 債權債務
- 選罷法
- 婚姻
-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 給付工資
- 物權
- 買賣
- 羈押
- 借名登記
- 清算
- 撤銷訴願
- 略誘罪
- 票據
- 侵占罪
- 保險
-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 妨害名譽
-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請求給付貨款案】
被告於民國100 年7 月8 日起至8 月10日,因國立聯合大學擴建工程需要,陸續向原告購買各式配管五金材料,此部分貨款共計新臺幣(下同)312,181 元,原告已依約交付該批配管五金材料與被告,被告原應於同年10月底給付貨款與原告,惟原告向被告請求給付貨款時,被告竟以尚未取得向上游承包商請款之款項而拒絕給付。又被告因苗栗縣政府新建工程之需要,復於同年10月1 日至10月20日及同年11月1 日至11月16日,分別向原告購買64,994元及64,447元之各式配管五金材料乙批,原告均已依約交付配管五金材料與被告,被告應於同年12月底前給付此部分材料之貨款與原告,惟迄今仍未為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