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惡人先告狀 訴請離婚裁定駁回案】

A男與B女雙方結婚多年,婚後育有一子一女。某日,B女收到法院傳票與訴請離婚的狀紙,內容為A男指控B女外遇及自行搬離家中不願履行同居,因而請求法院准予雙方離婚。但B女認為其夫指控皆屬不實,故來所找楊律師詢問救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