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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離婚夫妻搶小孩再議案】

蔡小姐與許先生為夫妻,育有一名三歲的兒子,小孩從小由媽媽蔡小姐照顧,許先生聲稱在外工作,但也不知道在做什麼,在夫妻長期分居的情況下,感情日漸惡化,蔡小姐於是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豈料許先生不滿蔡小姐提出離婚,竟然直接跑到蔡小姐家中將小孩帶走,自此斷絕聯繫,蔡小姐向地檢署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但檢察官認為這只是單純家庭糾紛,作出不起訴處分,蔡小姐無奈又不滿,來所尋求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