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ogle tag (gtag.js) -->

成功案例

【網路聊天涉援交獲不起訴案】

羅先生某天在家中連上UT聊天室的成人聊天室,以「純包養~情」的暱稱登入,不巧剛好被網路巡羅的婦幼隊警察發見,警察見機不可失,便進而與羅先生聊天,接著再以聊天對話紀錄,將羅先生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以電腦刊登足以引誘、暗示人為有對價性交或猥褻行為訊息之罪嫌,移送法辦,羅先生接到警察的警詢通知後,相當緊張,來所尋求李律師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