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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妨礙名譽不起訴再議成功案】

當事人陳小姐在公司遭到同事的言語霸凌,同事為了攻擊她,不斷在公司向其他人散播陳小姐收受公司主管好處及許多的謠言,使陳小姐名譽受到侵害,而陳小姐在忍無可忍的狀況下,向該名同事提起妨害名譽的告訴,但怎知檢察官在偵查階段,卻草草了事,在未調查證據的狀況下,就以證據不足為由,下不起訴處分,陳小姐因此來事務所請求林律師協助對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