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例】妻子外遇 先生痛心又心寒
陳太太長期與外面男人偷來暗去,陳先生已經蒐集相當的證據,前來詢問律師後續處理程序及權益:可不可以只告小王?小王如果以需長期就醫無法到庭為由,是否會不能正常走完訴訟程序?勝訴能有多少賠償金?可否全權委由律師出庭?訴訟的時間多久?若和解的話,律師費及法院的費用可不可以要求對方負擔?
律師解說:
一、在刑事部分的權益可以提告太太通姦、小王相姦,之後若仍希望原諒太太,再與太太另外和解撤回通姦告訴,不影響告小王的部分。小王身體不適不影響案件程序,被告在刑事案件有到庭之義務,無正當理由未到,日後會遭通緝。證據蒐集方面,諸如翻拍太太與小王的對話紀錄,或是在太太車上裝設竊聽器、GPS錄到太太與小王的對話,甚至是請徵信社抓姦的錄影、錄音,都是法院認定以通姦行為的重要證據,卻也是雙面刃,仍須承擔日後反遭太太或是小王提告妨害秘密罪的風險。
二、民事可向小王請求精神賠償,法院判賠的金額約為 50~100 萬不等,視被害人身心受創程度及被告侵權行為之情節而定,倘若因為這件事情產生憂鬱症,建議向醫院申請診斷證明,可提高判賠金額。提起民事求償的期間僅有二年,建議可以在提出刑事告訴後,一併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阻斷時效。
通常這類案件若事證明確,偵查及審理時間約一年半左右,視案件複雜度而定。也有在提告後就調解了,幾個月的時間;但也遇過打到一、二審耗很多年。委由律師處理後,本人可以不用到庭,但是這類案件建議在前面的偵查階段及和解時要到場,一方面被害人是告訴人兼證人,說的話相當重要,另一方面在和解時,如果有和解可能,會需要本人在和解筆錄上簽名。因為通姦案件的告訴期間僅六個月,若已掌握關鍵證據,仍應儘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