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因為網路是屬於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場域,符合公然侮辱罪之「公然」要件,故如果在網路上對特定人作眨損人格的侮罵,會構成公然侮辱罪。(96年度易字第4570號)
在信封上寫「×××畜生收」,是否構成犯罪?
公然侮辱或誹謗,一定會被法官判刑、被關嗎?
妨礙名譽談法官自由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