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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科罰金怎麼計算金額?可以分期繳嗎?

Q:案例法院判決被告:「林○○偷竊他人物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這樣是要罰多少錢?
A:依現行法律的規定,易科罰金原則上一天以新台幣900元計算。所以如林○○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月,得易科罰金之算法,為:
3(月)×30(天)=90(天)
90×300=27000(單位是銀元,一銀元換算成新台幣,要乘以三倍)
所以是,27000×3=81000元(新臺幣)
因此,林○○所易科罰金之金額為八萬一千元。當他繳交八萬一千元之款項後,即無須再進監獄服刑。
但有時計算結果,數目往往超過被告所能負荷之範圍,此時,罰金若數額太大,也可以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