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卡、信用卡循環利率上限?小心利息的陷阱
民法規定,約定利率逾年息20%者,債權人無請求權
對於現金卡、信用卡之欠款利率,銀行法有特別規定,上限為15%,實務上銀行會視客戶的資料和信用程度,決定不同之利率。
立法院於2020年底三讀通過《民法》第205條修正案,將法定週年利率上限調降為16%,於2021年7月20日施行。
不要小看15%的利率
諸多長年卡債族,就算被每月扣薪1/3還款,但利息增長之速度遠高於還款金額,加上按民法規定,清償先充利息、再充本金,所以將陷入還不完的利息之中。
債務清理
如果債務人有固定工作,此時建議可詢債務清理程序向法院聲請調解、更生或清算,可有效解決債務,例如更生如獲法院通過,即不必再被扣薪,原則上每月收入扣除必要支出後,將剩餘款向清償銀行,還完六年後即可免責,不必當一輩子的卡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