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難成 仍可告侵害配偶權
報載已婚陳姓男子常外出,妻起疑看行車紀錄器,發現竟錄下好友盧女在車內叫「你那一根刺得我很痛」等內容,憤而提告。盧女稱當時陳男用剪刀想挑破她左膝膿包,「那一根」是剪刀,高院勘驗紀錄器,認為車內沒開燈、膿包說鬼扯,但朝外拍的畫面亦無晃動,無法證明車震,判無罪。
法律評析
通姦成立不易
因觸犯通姦罪是須背負刑事責任,且此類型犯罪多為家庭糾紛,為避免法院在此多介入干涉,實務會在通姦這個要件作較嚴格的認定。法院多認為須「明確」抓到另一半與第三者有性行為之發生。如果僅透過推測而無直接證據可供證明,則仍無法成罪。舉例來說配偶應收集到另一半與第三者發生性行為之證物(如沾有體液的衛生紙或保險套)才容易成罪,但如僅為推測(如有汽車旅館消費明細),此時實務見解大多認為仍無法構成犯罪。
捉姦注意事項
時常見到有些捉姦不成反被告的新聞發生,而最常被告的不外乎就是破門時涉犯侵入住居,或是安裝攝影器材而觸犯妨礙秘密罪等,因此也特別提醒民眾,通姦之一方固然可惡,但仍要謹守法律分際,以免不甚自己觸犯刑事責任。以下有幾個捉姦注意事項。
首先,安裝監視錄音錄影等設備想要蒐證時,一定是要在自己家,或是自己的車上,千萬不可以偷裝在第三人所有的空間,以免觸犯妨害秘密。
其次,要打算捉姦在床時,縱然地點是在自己家中也建議找人陪同,並隨時錄影蒐證。若要外出捉姦,則建議應找警察陪同,避免不必要的衝突場面。
通姦未成仍侵害配偶權
民眾常會認為告不成通姦,那不就代表法院允許外遇?事實並非如此,先澄清一個觀念,「通姦一定是外遇,但外遇不一定要有通姦!」也就是說告不成通姦僅是代表沒有刑事責任而已,但不代表就沒有外遇。雖然刑法上對於成立通姦罪的要求很嚴,但還是可以走民事求償一途,有外遇的一方等同侵害了另一方配偶的配偶權,因此受侵害之一方可以對通姦之配偶及小三提起妨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法官將會視個案情節的輕重,來決定賠償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