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合法經營寵物旅館

現今社會愛狗愛貓人士越來越多,相對的與寵物有關的服務業也如雨後春筍般冒出,訪間慢慢出現許多的寵物旅館,協助飼主照顧狗貓,不過想要開寵物旅館,並非毫無限制,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規定。

法律評析

寵物旅館幫人照顧寵物收取費用,在法律上就是屬於「寄養」,而想當寄養業者並非毫無限制,依法是需要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這在動保法第22條有明文規定,申請許可依法領得營業證照之業者,得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許可期間,以三年為限。

另外依照「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的規定,想經營寄養事業的人,裡面至少要有一個人必須符合下列幾種資格:

1、職業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系、科畢業。

2、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辦之畜牧、獸醫、水產、動物及動物福利等相關專業訓練一個月以上,領有結業證書。

3、繁殖、買賣或寄養場所現場工作三年以上經驗。

因此,如果只是本身有多年飼養寵物的經驗,依法還是不能申請通過經營寄養業務。如果違反規定者,恐被處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會令停止營業,如果拒不停止營業者,可以按次處罰。

另外因為申請許可的程序較為繁雜,真的有心想要經營寵物旅館的人,建議可以參考「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裡面的規定,依法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