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 遷讓房屋
- 智慧財產權
-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 詐欺
- 其他
- 車禍
- 債權債務
- 選罷法
- 婚姻
-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 給付工資
- 物權
- 買賣
- 羈押
- 借名登記
- 清算
- 撤銷訴願
- 略誘罪
- 票據
- 侵占罪
- 保險
-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 妨害名譽
-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借名辦貸款,偽造文書不起訴處分】
本件告訴人為丙昌租賃公司,以95年間陳先生為某公司之董事,陳先生擔任A公司向丙昌租賃公司簽訂分期付款買賣契約之連帶保證人。稍後,A公司財務困難,有違約之情事,丙昌租賃公司遂針對陳先生和A公司聲請假扣押及本票裁定。但發現陳先生已經不動產出售予被告張素芳,因認陳先生與張素芳之間並無確實之買賣行為,乃認二人有使該不知情之地政機關之承辦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嫌,提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