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詐騙集團人頭帳戶案】

被告洪玉銘退伍後,不願當「啃老族」,一心只想儘快找到工作養活自己,某天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徵才廣告,立刻打電話去詢問,但因求職心急、應徵時缺乏警戒心,在對方要求下、竟然不疑有他,將自己銀行帳號提供給徵人的公司。原來,該公司是詐騙集團,其得到被告之帳戶後、立刻用來作為詐欺犯罪用的人頭帳戶,在警方循線追查後,竟將不知情的被告列為詐騙集團的一員、認定其為涉嫌觸犯詐欺罪之幫助犯。由於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被告前來本所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