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 遷讓房屋
- 智慧財產權
-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 詐欺
- 其他
- 車禍
- 債權債務
- 選罷法
- 婚姻
-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 給付工資
- 物權
- 買賣
- 羈押
- 借名登記
- 清算
- 撤銷訴願
- 略誘罪
- 票據
- 侵占罪
- 保險
-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 妨害名譽
-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請求房客搬遷案件】
平日遊手好閒的小鍾(化名/被告)於99年12月1日起,向原告方瑞德訂定房屋租賃契約,雙方約定每月租金7,500元應於每月1日以前繳納,租期自99年12月1日起至100年11月30日止。不料,無固定收入之小鍾,從100年2月1日開始,就再也沒有繳納過房租,直至100年11月30日止,一共積欠租金75,000元,瑞德把小鍾預繳的保證金15,000元扣抵後,小鍾尚積欠瑞德租金60,000元。在瑞德再三催小鍾交還房屋、以及繳清房租下,小鍾始終沒有善意回應,因此瑞德只好委託律師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