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惡鄰居噪音破解術
近年公寓大廈林立,雖之而來的就是如何處理鄰居噪音問題,俗話說千金難買好鄰居,因此買屋前先和左鄰右舍打聽噪音情形還是必要的,但有些是新般來的鄰居、有些屋子則是租給他人,不可控的因素太多,若是真的遇到應該如何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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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管制法-向環保局檢舉
依照噪音管制法第9條僅針對工廠、娛樂場所、營建場所、營建工程、擴音設施等發出的噪音問題有所規範,若只是一般民宅發出的噪音,縱然是環保局查有實據,仍然無法開單處罰,因此若製造噪音的鄰居是一般民宅,民眾應依本篇其他方式解決,但若噪音來源是前述工廠、娛樂場所等特定場所,即可向環保局檢舉,由環保局稽查開罰。
- 社會秩序維護法-報警處理
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遇到鄰居製造噪音可向警察機關檢舉,若噪音已達妨害公眾安寧,警察機關得依法開罰,但單一戶受到噪音干擾,可能無法達到妨害「公眾」安寧的程度,民眾還是可以參考本篇文章其他方式解決噪音問題。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求管委會處理
依照公寓大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若有違反依照同條第5項管委會應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管委會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主管機關得依同條例第47條第2款開罰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因此若遇到鄰居噪音問題,可先向管委會要求處理,如果屢勸不聽,管委會可以報請主管機關,主管機關得依法開罰。
- 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依照民法第18條、184條、第195條第1項、第793條,民眾若可以證明鄰居製造的噪音已經超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的範圍,造成居住安寧的妨害,除可請求法院排除侵害之外,亦得情求損害賠償。
以上方式均需蒐證,建議準備錄音錄影器材,定時蒐證,若蒐證困難,也可以商請左鄰右舍作證,切勿使用報復手段,以免自己也觸法,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