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名稱
- 偽造文書
- 公司
- 妨害性自主
- 偽證、頂替、誣告罪
- 監護
- 背信
- 妨害自由
- 妨害風化
- 繼承
- 拆屋還地
- 遷讓房屋
- 智慧財產權
- 親子
- 刑事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
- 租賃
- 詐欺
- 其他
- 車禍
- 債權債務
- 選罷法
- 婚姻
- 給付資遣費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 給付加班費
- 給付工資
- 物權
- 買賣
- 羈押
- 借名登記
- 清算
- 撤銷訴願
- 略誘罪
- 票據
- 侵占罪
- 保險
- 合夥
- 不當得利
- 同居契約
- 妨害名譽
- 強制執行
- 國賠
- 債務清理
- 其他勞資糾紛
- 損害賠償
- 恐嚇
【請求給付代墊扶養費】
聲請人許正凱為聲請人許淑芬與相對人黃傑所生之未成年子女,並經相對人認領,但自聲請人許正凱出生以後,相對人卻從此避不見面、斷絕音訊,聲請人許淑芬僅得隻身獨立扶養幼子,經兩造許淑芬與相對人黃傑在高雄地方法院就為成年子女扶養費之給付達成和解,相對人於和解後仍未依約履行扶養義務,聲請人因此委請律師向法院請求相對人給付代墊之扶養費,並給付未成年子女至成年時的扶養費。